作者:阿斯顿发
“这里的人是我们部落的青壮,假如杀光了他们,我们的村社和部落就要被其他部族吞并了。”
“那你给我一个杀你们的理由。”
“我们能够为您提供……啊?”默度因抬起脑袋,直以为自己听错了。
“给我一个杀你们的理由。”丕平认真地说,“好好回答,我想听实话。”
默度因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您是一位天父教徒,而对于天父教来说,我们是异教徒,为了活下来,我们这些部族首领愿意改信……”
“哼——”丕平从鼻子中出了一口气,“原来你们星月教,是这么看我们天父教的,以为我们都是杀人如麻的异教蛮夷?”
低头瞧了一眼地上的死尸,默度因腹诽难道不是吗?但此刻,他却回答道:“这是东帝国留给我们的印象……”
“我愿意接受你们的臣服和改信。”丕平站起身,思忖了一阵,应该是在琢磨措辞,“但是,我如何相信,你们的改信不是塔基亚原则呢?”
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问题,星月教徒在表面上看起来古板狂热,但实际上,他们也存在委曲求全的一面,这一面最好的体现,就是塔基亚原则。
所谓塔基亚原则,其本质就是“假意改信,日后悔过。”
这个原则表示,在一个星月教徒面对威胁和迫害时,他可以假意宣称自己并不信仰星月教,等到日后时机成熟时,再宣示自己的宗教。
星月教内部,不管是蒜泥还是食叶都奉行过这种原则。
但问题在于,你如何证明你喝酒吃猪肉但你却是一个好星月教徒呢?答案很简单,交投名状——去杀几个异教,就能证明。
这就导致了,在一些地区,虽然当地的星月教徒改信,却还是受到了改信宗教的敌视和嫌弃,因为谁知道哪天星月教大军来了,他会不会跳出来塔基亚原则。
假如丕平统治这里,如何保证星月教徒的忠诚呢?
等了足足半分钟的时间,见他们没有回答,丕平才缓缓开口:
“我希望你们明白一点,天父也是宽容的人,我们知道,一个迷途的信徒,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欲速则不达,所以,我当然希望你们改信,但那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起码在你们这一代,甚至你们儿女这一代都是看不到的了。
因此,我在我的领地向来是实行宗教宽容政策,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信仰他们的宗教,如果双方起了冲突,就在宗教法庭中,以世俗法来判定。
首先,你们可以不改信,保持原有的宗教,并且在乡村地区实行原本的宗教仪式,但是,你们不能阻止天父传教士的传教,在城市地区,你们也得遵守天父的法律。
其次,你们交给原瓦利的赋税不能变,但是,你们必须负担一笔属于不信者的代役税,因为你们的人必须去武装化,但凡拥有超过三副盔甲都是死罪。
当然,只要你们改信天父教,这笔税就可以不交,但是就得被征召上战场。
最后,如果你们缴纳不起这笔多余的代役税,那么你们可以用十岁到十六岁的孩童来代替,他们将来到我的身边,成为我的奴兵。
这些条件,你们是否同意?”
默度因的眼珠不断地转着,丕平甚至能看到他头顶冒出来的雾气,不知道是火焰烤干的,还是什么。
和丕平告罪一声,默度因退后,和几个谢赫在一番窃窃私语后,终于勉强地来到丕平的面前,僵硬地笑道:“我们当然同意,只是这笔赋税的大小……”
丕平哈哈笑道:“不会太重的,我们到时候再商议。”
在丕平的组织下,一条防火带很快被隔离了出来,战俘们则被捆起,垂头丧气。
夜风吹动,火焰渐渐熄灭,那股逼人的热浪也消减下去,月上中天,已经是后半夜了。
在默度因谢赫的带领下,丕平穿过一片帐篷群,来到了柏柏尔雇佣骑兵的营地前。
他们据说是阿丹的雇佣兵,在之前的乱战中,不知为何背叛了,反而砍下了阿丹的脑袋,有了默度因的引荐,丕平终于见到了那个柏柏尔骑兵首领,之前砍下阿丹脑袋的柏柏尔青年。
“我们在战场上见过一面。”
“是的,你一矛戳死了我的好友阿德里赫。”
丕平面无表情:“你杀掉了我们至少一两百人,他们与我情同手足。”
柏柏尔青年一边收拾马匹,一边回答道:“我帮你干掉了阿丹,算我们扯平了。”
随便找了一个小马扎,丕平毫不客气地坐下:“我从默度因谢赫那里知道了一个消息,傲慢的阿丹已经向卡尔多纳那边传递了自己胜利的信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的卡尔多纳十分空虚。”
“当然如此。”柏柏尔青年将缰绳甩到马鞍上,“我之所以杀掉阿丹,也是为了这个,我知道你的来意是什么。
我们可以帮助你们伪装身份,攻下卡尔多纳,但我的要求是,我要救出我的妹妹,并且阿丹的财富,我要获取一半。”
“一半?”丕平眯着眼睛,与柏柏尔骑兵首领对视,过了好久说:“可以,但仅限于阿丹的府库,他宅邸外的财富我要给我的士兵。”
“如果你的士兵还能动的话,当然可以。”柏柏尔青年的声音带着一丝讥讽:你的士兵经过了连番大战,还能继续进攻吗?”
丕平站起了身:“你在此处等一会儿,不要走动。”
骑上马匹,丕平高高举起手中的战旗,在营地中来回疾驰,吸引了诸士兵的注意,他们纷纷站起,注视眼前有些驼背的少年。
“追随我!”
与之前不同,丕平的声音并不大,也没有声嘶力竭的激情,但却能让所有人都听见。
等到丕平再一次来到柏柏尔青年的面前时,他身后是如同飞蛾追随火焰而来的诸多士兵。
“我精挑细选了四百人,他们都会骑马,有步兵也有骑兵,一半以上都有甲。”丕平牵着马走到了柏柏尔青年的面前,“怎么样?”
柏柏尔青年轻哼一声,转身便想走,但却感觉手腕一紧,弯刀瞬间便从腰间拔出,但丕平却丝毫不惧问道:“我的朋友,既然咱们缔结了盟约,难道还不能让我见一见你的真实面貌吗?
我可是告诉了你我的名字和出身,难道我却不能见一见你的真面容?”
甩开了丕平的手,柏柏尔青年的声音有些厌恶和嘲讽:“我警告你,可别后悔!”
短披风和风帽从脑袋上取下,接着是裹头布下面的链甲头盔,一头有些灰蒙蒙的长发从两肩落下。
由于对方平若钢板的胸部和沙哑中性的嗓音,丕平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这居然是一个柏柏尔女人。
她大概二十出头,与阿非利加人相比,她是明显的白人面庞,长中庭,细眉毛,小麦色皮肤配合着线条刚硬的躯体,充满了一种纯真而野性的美。
但丕平却没能见到她的真容,因为她戴着一道面纱,而戴面纱的原因,他能猜到一点,一方面是因为柏柏尔人的习俗,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脸上的那些痕迹。
那些白色的瘢痕,在她裸露的小臂和上半张脸上随处可见,和她小麦色的皮肤对比起来,更是如此地显眼。
“我的名字是萨拉·依本·沙基亚,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提芬纳格人,并不是本地部落,而是外来的雇佣兵。”
柏柏尔人在西欧的语境中,意为野蛮人,所以柏柏尔人自己总是自称提芬纳格人。
注意到丕平奇怪的眼神,萨拉忍不住嘲讽道:“怎么?看到了我的容貌后悔了?害怕了?”
“我觉得,您真漂亮。”
“你在侮辱我吗?!”
“不,我向天父发誓。”丕平认真地回复道,“您真漂亮!”
第二百七十四章 《二十四信》
“真是神奇,萨拉的妹妹叫做德丽丝·依本·阿卜杜拉,他们俩是姐妹,为什么一个父亲叫阿卜杜拉,一个父亲叫沙基亚呢?难道星月妇女能改嫁吗?
对了,德丽丝居然是那个哈桑的亲曾孙女,换句话说,她居然有先知的血脉,那萨拉会不会也有先知的血脉呢……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萨拉的妹夫居然是一个唐人,他是当年被掠走的唐人工匠之一,叫哈吉·阿里巴巴·依本·云马,现在,他成了我的首席秘书,为我处理财产,做的井井有条。
阿里巴巴是我的福星,他不仅为我带来了造纸技术,还劝说了萨拉与我合作,不过他们信仰的星月教好像和东边的那些阿拔斯人不太一样。”
废话,一个蒜泥派,一个食叶派,能一样吗?坐在窗前,冯森津津有味地阅读着丕平的来信,这个阿里巴巴难不成是一千零一夜里的阿里巴巴?他不是波斯人吗?怎么又变成唐人了?
将这件事记下,冯森继续向下阅读。
“……我们现在夺取了卡尔多纳,卡尔多纳有一座盐矿,和卡尔克贝格一样,但这里的盐矿已经被开发出来了,怪不得那个异教伯爵这么有钱,只是,既然这里有海盐,为什么还要开采岩盐呢?
在卡尔多纳的一座小丘上有一座宅邸,那是异教伯爵的城堡,基本都是用大量的石料堆积而成,里面还有清凉的泉水和井水,十分舒服,我准备将这里改造一番作为我的城堡了。
我听说附近奥索纳和乌赫尔的瓦利好像有动静,他们似乎想联合起来,要重新夺回卡尔多纳,但我相信,在天父的庇佑下,我们一定能战胜他们。
哦,对了,我从拜占庭购得了一些兵法书,有《战略》《内战记》《高卢战记》等,会随信附上,作为赠礼,愿您安好……”
放下了手中的信,冯森吐出了一口气,望向窗外明媚的阳光
如今已经是五月初,这已然是一个多月前的消息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丕平此时应该和那些瓦利们开战了。
对比一下丕平在伊比利亚跌宕起伏的生活,自己这边的生活真是无趣啊,少见有惊险刺激的时候,基本都是以平推为主。
不知道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不幸,冯森无奈地望着窗外的春光,窗台上的几盆淡紫鸢尾花正随着温暖的风在摇摆,杜鹃在屋顶上发出了布谷布谷的叫声。
冯森低头望向了手中摊开了白纸,深吸了一口饱含墨水味的空气,继续老老实实地开始了书写。
这是一本简明汉语大辞典,就是将现在的繁体变成了以后的简体,然后规范书写语法,用拉丁字符来注音等。
不过为了讨好查理,冯森并没有使用那些繁杂的拉丁字母,而是使用了加洛林小写字体,这样更方便。
这些文稿写完后,将会弄到那些文吏和真慧手中,对其进行整理和释义,这本书只收集了三千个常用字,但足以让人能够正常交流,除此之外,在这本辞典之后,还会有一本拉丁——汉语翻译辞典。
但那是真慧和教士们的事情了。
说真慧,真慧到。
刚刚还想着真慧的事情,他便提着一叠文稿从屏风处拐了进来,不用敲门就能进入,这也算是老臣们的特殊优待。
“节帅,你看看这个。”真慧大和尚将这叠书稿递给了冯森,冯森当先一看,却见书稿上从上到下四个大字——二十四信。
打开了书稿,冯森略略地翻了一眼,这些文稿全部用加洛林小写字体写成的拉丁文,好像基本都是些故事传说之类的。
“这是什么?”
“二十四信。”真慧大和尚捏花微笑道,“这分别选取了八个天父教节日由来,十六个天父教圣人事迹,还有几则小笑话和各地无伤大雅的小传说。
这些故事和寓言,都是我们根据平日的传教工作和答辩争吵,总结出来的,分别有低地德语,高地法兰克语,拉丁语,汉语四个版本。
因为我们发现,在日常传教中,由于拜日经晦涩难懂,正常地向信徒传教,往往效果不佳,总是要通过圣人的事迹来进行,所以我们编写了这本书。”
眨了眨眼,冯森来了点兴趣,他打开封皮随便找了一篇读了下去,这是圣乔治的圣人事迹,开头是一段简单的叙述,包括圣人名字的词源,生平的叙述和创造的奇迹。
别说,真慧这写的还真不错,读起来郎朗上口,而且文辞也非常优美,简直跟散文诗一般。
但随着冯森逐渐阅读,他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在书中,说圣乔治是罗马时代一个小骑士之子,他旅行来到北非,得知当地有一条恶龙兴风作浪,每隔十年都要当地的异教徒给他献祭一个公主。
圣乔治到集市上说他想要屠龙,被市集中的人嘲讽他是羊倌。
圣乔治到城堡中说他想要屠龙,被仆从给乱棍打出关进牢房。
最后,圣乔治到巢穴中挑战恶龙,被恶龙打下悬崖,结果因为有天父的庇护,他落在了一棵树上,居然没死。
在悬崖下,圣乔治向天父祈祷,希望能拯救那些平民,然后天父给了他一把屠龙剑,于是圣乔治背着屠龙剑爬上悬崖。
结果,正好遇到所有人都扛着公主到恶龙的巢穴前,于是圣乔治三下五除二杀死了恶龙,而龙血则化成了一道血十字。
所有人都高呼不可能,此子恐怖如斯,之前嘲讽他的人都羞愧地上来认错。
圣乔治说,天父会拯救试图自救的人,假如没有我,你们一样可以屠龙。
如果君主能虔诚地信仰天父,那么恶龙根本不会出现。
如果贵族能忠于君主,那么君主根本不会没有士兵来屠杀巨龙。
这巨龙是天父的警示,假如你们没有不虔诚不忠诚,恶龙迟早有一天会降临到你们身边。
听到这番话,人们非常惭愧,于是集体改信了天父教。
虽然文辞非常优美,但这股古早烂俗网文的情节,让冯森充满了即视感,明明是在说赞颂天父,但讲的道理又一股子赛里斯寓言的味道,就好像往鸡蛋液中倒了一壶薄荷水一般味道古怪。
继续向后翻,冯森越看越抓脑袋,有时候是正常的传说故事,有时候又变成了事实,但突然冒出了一个生编的唐传奇,接着又是一个爽文小故事。
“不是,这写的都是什么啊?”冯森忍不住说道。
真慧摸着光溜溜的脑袋说:“这不是您平常跟将士们说的故事吗?只不过您说的是中原的历史故事,这里说的是罗马的历史故事罢了。
而且,他们还真就喜欢听这个,连那些骑士甚至是伯爵都喜欢听呢,那几个本地的法兰克伯爵,都不让我们丈量土地的教士走。
我本来以为是出了什么岔子,结果是他们想把故事听完。”
冯森抓了抓头皮:“这书给异教徒、普通平民或者小贵族传教来说,文辞过于复杂,但是对于那些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教士来看,情节又有些不足。
那些教士和大贵族很多都是看过听过原版故事的,咱们这么弄,说不定还会被教会扣上篡改圣人事迹的大帽子。
嗯,你去弄一个面向平民的传说版和一个面向贵族的史实版,面向平民的,最好再附上图画,言辞更直白一点,叫做《黄金传说》。
面向贵族的,人数弄得更多一点,文辞更加优美一点,就叫《二十四信》吧。”
真慧仔细地想了想,问道:“这倒也不是不行,这本书那些教士们关于这些故事的安排都吵翻天了,正好把他们分成两组来写。”
冯森正想说话,却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仆从小跑着站到了冯森书房的门口:“老爷,老爷!”
“怎么了?”
“王后,法斯特拉达王后来了。”
“什么?!她现在在哪儿?”
“正在城中微服私访呢,要不是被弓手发现盘问,我们一点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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