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13章

作者:阿斯顿发

踩在坚实的地面,吉塞拉进入了这间小院,在院子的中央还栽了一棵胡桃树,被一个土台围在了中央。

青绿色的胡桃树叶有些发蔫,几棵天蓝色的菊苣在树根与土台的夹缝间顽强地探出了脑袋。

扫了扫土台上的灰尘,吉塞拉坐了上去:“这里确实是一个非常幽静的地方。”

几个仆从将吉塞拉的行李从外面搬到了里间,冯森跟在他们身后也进入了小院中:“两位,这间房屋由两间平房制成,每间都有火炕,用以在冬天御寒。”

“感谢您的用心,伯爵阁下。”吉塞拉对这间屋子还是非常满意的,之前她居住的修道院,虽然比这个要大很多,但夏天闷热,冬天阴冷,住起来很不舒服。

“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呢?学习语言是一个需要自律和漫长努力的过程。”吉塞拉嬷嬷缓声道,“所以我建议您最好每两天来学习一次,并且时间固定,否则我并不能保证您一定能学会。”

“那是当然,我每天上午都有时间,我会每天都来的。”冯森同样微笑着回应道。

“但愿如此,我可能需要去收拾一下行礼,需要离开一会儿,正好菲尔茨司铎有事要对您说。”说着,吉塞拉就拽着米娅的手进入其中一间朝阳的平房。

菲尔茨司铎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啧啧称奇了一番后,来到了冯森的面前:“汉堡伯爵阁下,正如吉塞拉嬷嬷所说,我的确有一些事想要找您商讨。”

冯森正想说话,却感觉手背猛地一凉,他抬起头,一滴雨水正正好飘落到他的脸上。

低下头,正视着菲尔茨,冯森向他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下雨了,我们还是去屋子里面说吧。”

汉堡虽然是内陆,但由于其靠近海洋,所以一直是温带海洋性气候。

由于全年的盛行西风,大量的暖流和水汽从大海来到了汉堡,暖流在冬天与北方的寒流相撞,就会产生大量的雨水。

汉堡一年四季的温度都不低于0度,最高温度也不会超过25度,而每年平均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下雨。

不过汉堡的雨都是以小雨为主,几乎看不到雷雨天气,换句话说,这个纬度比哈尔滨都高的地方,居然四季如春,冬暖夏凉。

除了森林沼泽太多外,单论气候而言,确实是有天府之国的潜质。

来到了室内,这里的家具不多,那几个木匠最近在冯森的指导下全力制造重犁和曲辕犁,没有太多功夫来弄这个家具,所以只是在火炕上铺了一层稻草和厚毛皮,然后放一个小桌板完事。

冯森关上方格窗又关上了门,自己一屁股坐到了火炕上,桌子的一边,他指了指小桌子的对面:“菲尔茨司铎,请坐吧,新建不久,还比较简陋。”

“在我看来,只要心中能住着天父,泥屋都比金碧辉煌的大殿要可贵。”菲尔茨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以您的行为来看,您是一名虔诚的信徒。”

这可不是闲话,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诸多蛮族改信天父教的人数不多,甚至在法兰克王国国内还有不少的马尔克公社没有改信天父教。

目前所谓法兰克人只是一个部族联合的名字,要等到克洛维大帝从部落联合酋长成为君王才改变了这一过程,而在法兰克王国内部,仍然存在大量的其他民族。

如弗里斯兰地区的撒克逊人,格尔苏因达就来自于哪里,还有伦巴第人、图林根人,未来还会有斯拉夫人,他们并非全部都是天父教的信徒,那种狂热的宗教氛围要到中世纪盛期才有。

所以,天父教还没有后世那样的显赫名声,尤其这是个战乱频发的年代,很多人无法理解天父教的世界观,往往对孱弱的教士无比鄙视。

就从撒克逊人多次烧毁教堂,侮辱教士就可见一斑。

只不过冯森并不知道这一点,他还以为天父教在这个时代仍然是后世那个霸主呢,加上经过训练的世家礼仪和语气,菲尔茨对他有好感很正常。

菲尔茨见过很多异族,也遭受过很多异族的不理解与鄙夷,而像冯森这样态度的确是少数,也难怪他认为冯森是一个虔诚者。

拖鞋上炕,菲尔茨学着冯森的样子盘腿而坐。

冯森拿出茶壶,给菲尔茨倒了一杯红莓果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教士是不允许喝酒的,但是他们可以喝红莓果酒,因为这是《日经》中说过的以塞亚的血,是被允许饮用的。

冯森抿了一口红莓果酒,问道:“我的一名朋友,也是教士,叫卡尔文,最近在不莱梅进修,他现在如何了?”

“卡尔文……哦,原来那是您的朋友啊。”菲尔茨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我听说过他,他经常在田间为信徒治病和祷告,在农夫中威望不低,他偶尔也回来参加辩论,很受年轻教士们的欢迎。”

“那就好。”

“汉堡伯爵阁下,其实我这次来,除了送来吉塞拉嬷嬷之外,还有一件要紧事。由于不莱梅的教区被焚毁,保护我们的围墙和军队都来不及重建,我们害怕土匪和海盗的侵扰——实际上,我们的一个村子已经被丹人的土匪劫掠了。

而不莱梅教区的主教听说您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所以希望您能借我们一些士兵,如果没有他们的保护,这样的冬天就太难过了。”

说完,菲尔茨希冀地看向冯森,虽然冯森有戍卫不莱梅的职责,但两者路途并不近,况且汉堡也需要他来保护。

如果他不给,说自己的领地也被土匪劫掠,或者“不小心”来晚了,那不莱梅损失的收入,尤其主教老爷们的生命这一块谁来补啊?

“原来是借兵吗?当然可以啊,只是士兵的伙食费和住宿……”

“全由我们来负责。”

“那我可要提前说好了,我的每个士兵都是身穿重甲并且配备了双马的精锐,他们的伙食和马匹饲料可不是小数目。”

“额。”菲尔茨的额头冒出了一些冷汗,他在心中快速地计算这,最后说道,“我们能够承担,一百五十个士兵,请您借给我们这个数目就行。”

“好,一言为定。”冯森裂开了嘴笑道,正愁着每粮过冬呢,这下一口气分出去一百多张嘴和三百匹马的口粮,喜死了。

“不过,我的士兵们都不懂你们的语言,正好,卡尔文神甫就在不莱梅,就让他来统领这支军队吧。”

“感谢您的慷慨。”菲尔茨真诚地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天父会保佑您的。”

第二十三章 奴隶与开荒

“醒一醒,醒一醒,要上工了。”小阿尔文感觉自己的脸被一只粗糙的大手扇着,发出啪啪的声音。

小阿尔文睁开了眼,眼前是他的父亲阿尔文。

“要上工了吗?太阳升起来了?”小阿尔文挣扎着睁开眼,正看见父亲匆匆忙忙地用一块长布把脚裹住,再将木屐上的绳子牢牢卡在了指头缝里。

这是冯森统一配发的人字拖木屐。

“快起来,小阿尔文,大麦粥就要被抢光了!”阿尔文用一根树枝插在了束好的发髻上,他见到小阿尔文还在发蒙,一巴掌狠狠拍在了他的头上。

“你聋了吗?我叫你起床!”

“好,好的。”

“把头发系好,我昨天才见到隔壁的埃塞尔忘记扎头发,还被那些赛里斯人毒打。”

“不扎头发会怎样?”

“奥斯博上次就被燎到了头发。”

“那他烧成光头了吗?”

“没有,他整张脸的皮都被烧皱了起来,眼睛也看不清了,那几个恶魔就把他带走了,让他自生自灭了。”

“那他能活下来吗?”

阿尔文转过了身,他用手掐住了小阿尔文的两颊,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没有人,在瞎了眼的情况下,能在全是野猪和狼的森林里活下来,没有人,所以,把你的头发系好,快点走,小畜生。”

穿上了木鞋,小阿尔文裹着身上的亚麻罩头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被父亲拽着手臂向前拖动,一路上,黑发黑眼的士兵在人群中穿梭着,整理着队伍,他们面孔方正,看上去却极为凶狠。

小阿尔文打了个寒颤,他环顾四周,身边的战俘们大都麻木地移动着,他们的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这个天气逐渐转冷的十月,这样的衣服撑不了多久。

如果当初伯爵的叛军路过时,父亲没有自告奋勇地去参军会怎么样呢?也许他们还守着村子里那几亩田,老老实实地种地和狩猎。

小阿尔文怀念家里的那两只羊,他们摸起来软绵绵的,也暖和。

“该死的!你个懒虫!”就在小阿尔文走神的时候,一个巨力从脸上传来,接着密密麻麻的疼痛感就涌了上来,甚至传遍了全身。

他几乎被这一巴掌扇飞了出去。

“看看你干的好事,现在我们只有燕麦粥和麸皮了。”阿尔文揪起了他的领子,正要一巴掌闪过去。

突然,一道黑影闪过。

“啪”的一声,黑色的马鞭重重落在了阿尔文的脸上,一条清晰可见的红色肿痕在他的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起。

“嗷吼吼吼——”阿尔文捂着脸倒在了地上,蜷缩成一团。

“不得互殴!”一名唐军甲士冷漠地收回了鞭子,用生疏的撒克逊语说道,其实他只会这一两句,毕竟在一起两个月了,多少耳濡目染了一点。

下了马,唐军甲士拽着小阿尔文的领子,把他从地上拎起,仔细辨认了一下他的伤势和牙口。

想了想,他从怀里掏出了半块炊饼,递给了小阿尔文,这炊饼还带着点点温热,小阿尔文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炊饼,还是没忍住诱惑,接了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这唐军甲士牵着马在附近巡视,没人敢抢小阿尔文的炊饼。

大口大口地嚼着炊饼,小阿尔文突然觉得头上的发髻也没什么不好,干活的时候也不会粘到眼睛里,而且还会有人送炊饼。

这炊饼和这是欧洲的麦饼是不一样的,它经过了少量的发酵,所以在小阿尔文吃起来,有一种特别的甜味。

一个炊饼下肚,小阿尔文还在回味呢,马鞭就腾的抽在了他的背上,他回头望去,依然是之前那个士兵。

“干活!”

小阿尔文感觉头上的发髻有些发痒起来。

发痒归发痒,活还是要干的。

在各个十户的带领下,所有人都分成了十人一组,各自奔着窑炉和原野而去。

原先荒芜的土地上,此刻除了一座座造型方正的硬山顶的中式房屋,还有被无数田垄划分成一块块的田地。

奴隶大军在田垄前开始分流,部分前往了河边开始烧制砖块,另一部分则转向田垄开始了开荒。

小阿尔文沿着砂石铺成道路,本以为会像往常一样前往窑炉,但在十户的带领下,他们却是向着田垄的方向去的。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小阿尔文有些发蒙,而阿尔文则碘着脸凑到了十户面前:“那个,哈姆十户,今天的路好像不对啊。”

“今天去耕田,不去烧炉子了。”

“我们昨天还在烧炉,为什么今天就要去田里了?”和开荒的劳累相比,烧炉子倒是个简单点的活计。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主人叫我们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哈姆用手扶了扶有些松散的发髻,“还跟着我干什么?想吃鞭子吗?”

看着父亲敢怒不敢言地退回来,小阿尔文有些想笑,不过他憋住了,否则还要挨一顿打。

“咚咚咚!”一阵剧烈的声响在身后响起,小阿尔文赶紧跟着众人一齐退向路边,三个唐军玄甲骑兵骑在几匹查理赏赐的安达卢西亚马上,旁若无人地奔驰过。

而他们骑马奔过的沙尘,基本也被这一行人吃全了,吐了两口口水,小阿尔文抹了一把脸,忍不住低声叹了一句:“多么强大……”

下了地,阿尔文被分配了一个小桶,让他去特定的地方施肥,而那些成年人则是一人一把锄头,开始了艰难的开荒工作。

在开荒流程中,第一个环节是专门用来去除杂草的,那就是烧荒。

田地的四周挖出防火坑,秋天天气干燥,一把火烧过去,剩下的草木灰正好肥地。

这烧荒倒是能把草木烧没,但却烧不了藏在湿土里的草根,这个时候就需要奴隶们拿起锄头把这些草根一一地挖出。

在挖的过程中还得把大块的石头也给运出来,一些凝结的土块也得打碎和草木灰混合在一起。

除此以外,还得要平整土地,原野上可不是规规矩矩的平地,有小土包也有洼地,需要挖高补低,把地给填平。

这一切完成后,再去挖土方,在田地间堆出田埂,这一块田地的初步开荒就完成了,这些田地静置一段时间后,再叫来牛马耕队,重新深耕一遍,把内里的深土也给翻出来,晒一晒,拾掇拾掇。

之前,冯森特地叫那群木匠制作了曲辕犁和萨克森轮犁,曲辕犁自然不必介绍,萨克森轮犁虽然鲜有耳闻,但它在未来会是德意志垦殖运动中的关键农具。

由于罗马时代,人们居住的地中海南欧沿岸,土质较软较轻,所以可以用一种三根木头组合的罗马轻犁来耕作,这种犁甚至可以用人来拉。

在西欧北欧这一带,还是蛮族的领土,这里空气潮湿,土壤属于湿性的黏土和腐殖土,罗马轻犁耕不动,最后似乎是阿瓦尔人“发明”了重犁,使得这片土地得以开拓。

之所以说是“发明”,一是并不确定是不是他们发明的,二是也许他们只是技术的携带者,就像阿瓦尔人把马镫和高桥马鞍从东亚带到了西欧一样。

这种萨克森轮犁耕的深,使用的竖直犁刀在耕种粘性较大的土壤时颇具优势,但其他方面,尤其是灵活性和效率上,轮犁基本就是被曲辕犁吊打。

所以,虽然曲辕犁制造复杂了一点,但冯森还是列装了曲辕犁。

小阿尔文跟在一头老牛后面,手中提着小桶和水瓢,每走出几步就从小桶中撒一瓢土硫肥,这活计可比在河边扛泥轻省多了。

太阳渐渐西垂,小阿尔文不知不觉间,已经干了一整天,但他却没有感觉到有多劳累,而阿尔文则一副要死的样子,他撑着腰,尿出来的尿都带着淡红色,话都说不动了。

父子俩走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揉着肚子,一言不发,今天的粥麸皮又多了一些,餐桌上的各类野菜块茎也换成橡子和松子粉末和野菜捏成的团。

走在路上,夕阳的晚霞将两人的影子一前一后地连接在一起,俩人一句话都不说,直到小阿尔文的脚踢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

小阿尔文低头之前,他从未想过那是一只手,一只带着血色的苍白的手,那根沾满了血液的手指指向北方,像一根高高挺立的白杨。

“啊——”

第二十四章 我就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打着旋的寒风卷下了枯树上最后一片落叶。

冯森的靴子踩在焦黑的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还未烧完的房屋仍带着隐隐的余火。

放眼望去,是一片漆黑的世界,地面是黑的,树是黑的,连散落的人骨都是黑的。

张世成一脚踢飞了一个骷髅头,骷髅头划过一道曲线,在火狱般的世界里滚动着,直到撞在了一面维京圆盾上。

在维京圆盾旁竖着一个柱子,一个人正如同站立一般,附着在这柱子上,他的额头上被人用小刀划出了一个十字,长钉从他的嘴里插入,将其死死地定在了柱子上。

他的脑壳被长斧砍掉了一半,两只乌鸦分别站在他的肩膀和身后柱子上,用灰色的鸟喙痛饮着腐烂的灰色脑浆。

“这是阿尔教士,虽然我们很讨厌他,但是……”那个送信的信使在两个士兵的搀扶下向着冯森走来,“但是他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的灵魂能进入你们说的那个天国。”

从地上捡起一把弯曲的长剑和红白相间的圆盾,冯森挽了个剑花,问道:“为什么他们要来袭击你们?”

“不知道。”信使面色中布满了哀痛与愁苦,“也许是因为安乌斯酋长改信了天父教?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