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冯森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节帅,腰牌和公验都查验过了,是北堡乡的乡老,汉名叫刘克西努斯。”一个侍卫将腰牌和公验文书递给了冯森。
自从推行了保甲制后,十甲为一乡,每乡都要设置一名乡老,从曾经担任过甲长并且年龄大于四十岁的人中推选。
相对应的,城市中类似的坊市,则是另一套体系,就是每个坊一个里正,直接在衙门前听从调遣,不必再在里正上设一个管理者,这是因为坊都位于城市中,比乡村地区更容易直接管理。
随便翻了翻文书,冯森朝那个中年人扬了扬脑袋,那个中年人立刻上前拜道:“小民刘克西努斯拜见节帅。”
“这么晚了,你在这里做什么?不知道此处有盗匪吗?”
刘克西努斯苦笑,用发音古怪的汉话说道:“小民心中侥幸,觉得天父能护佑我,但我罪孽深重,这才让盗匪抓住了。”
“今天是旬末,你此行是去汉堡叙职?”
“然。”刘克西努斯拱手道,“我叙职后本该直接回乡,可又要从同僚处抄书,耽搁了一些时间,这才……”
冯森想起来了,这是他之前交代给王司马的一项任务。
那就是从里正和乡老中选取没有明显残疾且忠心的人进行补习,在工作完成后,还要留一个时辰,跟着长吏学习文字、律法和算术。
相对于里正每天都能去,乡老们待遇则差一点,每两旬去一次衙门,每次也是跟着学一个时辰,不过这位刘克西努斯看上去倒是个好学的,为了抄书居然耽搁到现在。
“雷千户。”
“末将在。”
用马鞭指了指刘克西努斯,冯森道:“你派两人,将他送回家中。”
“喏。”
月华铺就的道路,一瘸一拐的刘克西努斯和一瘸一拐的老驴,在两名八旗的护卫下,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这一幕不知道为何有些滑稽。
这位刘克西努斯冯森听王司马提过一嘴,在大多摆烂的乡老中,这一位颇有余则蕴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的感觉,明明是个撒克逊人,居然有了几分文人的风骨。
“这些匪盗,差点让我丢了一位郡守。”冯森收回了目光,望向地上的那些匪盗尸体。
“循之,你记一下,回头给那些义从们发个令,让他们到林中擒生,其待遇和战场擒生一样,只要擒生十个,就能当旗人。”
韦循之一边在小本本上记着,一边笑问道:“节帅很欣赏这位乡老?”
冯森却笑了起来:“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这人要是能保持,日后说不得有他一个郡守之位。”
在冯森看来,无论如何,这位刘克西努斯很有可能就是他人才培养体系的马骨。
汉堡学堂中教授学生来填充官僚系统,实在是太慢了,冯森的地盘扩张速度又太快,亟需一批成熟的官吏能够暂时填上去。
而这位刘克西努斯正是其中之一,也亏得之前博莱努斯从君堡带来了大量小学老师,否则冯森还真难推行这一计划。
但仅仅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又一次刺痛一些贵族的心了。
不莱梅主教之前来过一次,就提到了这个问题,不少教士或者贵族都在向教会和国王投诉。
不仅仅是因为冯森动不动就大赦、释奴,导致很多自诩虔诚的贵族脸上挂不住。
另一方面,则是冯森的讲武堂、汉堡学堂和卫学等设施,其本质是在向平民阶层传播贵族知识。
教育其实大家都是不反对的,尤其是针对平民和农奴的奴化教育。
但他们反对的是你冯森把我们贵族的知识传播给平民,在这一点上,甚至那些罗马化高卢世家都有不小的意见。
什么档次,和我们学一样的东西。
当然,在查理面前,冯森也有理由,那就是要改革,我缺人,况且这些人练出来,也是给您打工的,算是我替您背了骂名。
所以这才出现了查理给冯森送了一百多高卢贵族青年的事情。
这些贵族青年在自家其实分不到什么地产,顶多就是给嫡系的兄长免费打工,但他们至少是贵族,而传授给他们知识属于贵族阶层内部消化,大家都没意见。
不过冯森可不管这些,除非查理明令禁止,否则他还是该干啥干啥,高卢青年他也笑纳,另一边给小吏士卒们上课还是照上。
换句话说,就算明令禁止,冯森还有拜天父隐修会的人才培养制度,虽然隐修会内部都快变成了费利克斯的异端传教总部了,但还是能产出不少人才的。
冯森知道,为了未来可能的大事,他必须大量扩充官吏的队伍,否则官吏跟不上领土扩张的速度就麻烦了。
用游戏里的话说就是,虽然大军把土地打下来了,但是政治点不够,造不了核心,当地人天天造反闹事,除非自治统治,否则还不如分出去。
而所谓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算是冯森目前选拔人才的一个基本策略。
在这个文化人稀少的中世纪早期,这条策略是正确的——让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来操持高层工作,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这种选拔人才的策略,一直要到后世,随着文化人越来越多,高层的人有了幕僚,幕僚们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这才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不过在如今文化荒漠的西欧,这套用法绝对是正确的,而且可想而知的,可以沿用好几百年。
这些起于微末小吏的官员,甚至往往比世家子弟更加好用。
倒不是他们更加聪明或者更加忠心,而是他们更加利欲熏心更加没有下限更好利用,不论是背黑锅还是拉仇恨,都比世家贵族子弟好用得多。
原因也很简单,世家子弟朝堂失意顶多回家继承百亿家产,这些小吏平民官员,朝堂失意那可就什么都没了,之前的政敌还会狂踩落水狗。
说句不好听的,这批人取代了一部分太监的生态位,太监生态位剩余的权力,就落到了八旗的手中。
这也是为什么冯森偏激地将八旗与勋贵和教士分开的原因。
他需要一批对于他完全人身依附的精神太监,他们要被人敌视、要被人鄙夷,而唯一出头的可能,就只有冯森的一言而决。
虽然残忍,但在生产力的时代来临之前,这是无可奈何的办法。
“韦循之,你再记一下,下个月,我要去萨尔茨吉特一趟,视察新建的折冲府。”
“喏。”
第二百九十九章 阿瓦尔人中的汉人后裔
二月刚过,太阳就像是约好了一般从山后升起。
澄澈的暖阳照在了汉堡城的土地上,居民们纷纷从家中走出,伸展着在冬天的阴雨几乎要生锈的四肢。
艳阳好天,正是晾晒衣物的好季节。
不管是城内还是城外,每家每户都从屋子里搬出了散发霉味的衣服和被子,甚至还有家具和武器。
来自诺斯的义从们同样如此,他们将短剑和斧子挂在腰上,从木屋中走出,将手放在眉毛的上方,阻挡热烈的阳光。
之前的那些路边乱七八糟的帐篷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乱七八糟的联排木屋,这是冯森特地为义从们搭建的。
毕竟在阴湿的冬季,继续住帐篷实在是一种折磨。
在冬季,冯森义从名录上又增加了三百多诺斯义从,而吕讷千户所和德绍千户所也新增了两个百户所。
这四个百户所的旗丁群体中,以旗人余丁义从、晋升包衣和诺斯义从组成,说是百户,实际上不过增加了四十个旗人的限额。
而这些旗人的份额除了从军功中,还有就是从诺斯义从的擒生中来。
冯森这个时候才发现,这些编外人员真好用,都不用发工资的,自备干粮来上班,而且还是高危工作,保险都没有。
这些诺斯义从每天闲着没事就在大道周边逛,要他们深入森林擒生,大多都没这个胆子,但要他们在树林的边缘打打边鼓,那不仅有胆子,而且很大。
这就相当于冯森无偿招募了一堆快手来维护道路治安,而他付出的只有大饼而已。
对于那些能够自备战马和武器的诺斯义从来说,自然不用这么辛苦,直接进张校尉的诺骑营,每天就是吃饭训练等打仗。
但对于这些原先身份是平民甚至奴隶的人来说,任何可能的机会都要抓住,这是他们唯一可以翻身的机会。
当然,画了大饼肯定要兑现,至少要兑现一部分。
所以,在吉塞拉怀孕的时候,冯森除了大赦外,就是新增百户所,这些新百户所虽然都不属于维京旗,但旗人和上包衣中的三分之二都是诺斯义从。
至于那些下包衣,要么是之前战争中从欧波里特掳掠来的斯拉夫人,要么就是因为犯事,被冯森夷灭的庄园或者部落中的奴隶乃至自由民。
虽然在旗人群体上严格按照文化来划分,但在包衣上,冯森可没有那么多精力分来分去的。
对于旗丁们来说,下包衣就是会说话的牲口,上包衣就是会说话的战马罢了,至于他们说的什么语言,有什么习俗?
那都是奴隶了,还想要什么自行车?
既然阳光起来了,除了把自家的衣物家具拿出去晒一晒,闲了大半个冬天的奴隶们自然也在主家的要求下被赶到了外面。
三月初的天气还不算太暖和,可奴隶便已经要在主家的鞭子下拿起新增的铁锄头,吃力地挖着地上的树根,继续开垦新地。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枯燥生活,是这些农奴的常态,不过今天却有些不一样。
在汉堡城外的港口上,一堆大大小小的驳船和乌篷船停靠在栈道边,来自拜占庭的移民们正从船上鱼贯而出,惴惴不安地打量眼前的城市与港口,既有欢欣,又有害怕。
“博莱努斯!”冯森在接到消息后,立刻从汉堡城中赶来,被一群侍卫和小吏簇拥着,他朝博莱努斯大喊道,“到这来,博莱努斯!”
“遵命,我的大人。”博莱努斯满脸的尘灰,像是一条沙丁鱼从拥挤的人群中走来,“感谢天父的庇佑,否则我今天都差点见不到您了。”
“发生什么事了?”
博莱努斯左手抚胸弯腰鞠躬:“这一次我没有走伏尔加河航线,而是跟随别的商队走了多瑙河的航线,我从君士坦丁堡出发,到达多瑙河,然后逆流而上,到了温多博纳……”
“温多博纳?”
“是的,那里曾经是罗马的军营,坐落在阿尔卑斯山的末端山脚下,不过后来废弃了。”博莱努斯仔细想了两秒,“当地人是叫它温多纳还是维都那来着。”
“维也纳?”
“好像是这个名字,但发音不太对。”博莱努斯摇头道,“节帅对这个地方有兴趣吗?”
“有点兴趣,如果你返程的时候,如果你还从那里走的话,我正好多派点人保护你,随便到那里帮我画一幅当地的地图。”冯森丝毫不掩饰地说道,“后来怎么了?你继续说。”
博莱努斯苦笑道:“我们遇到了一伙阿瓦尔人,当时我们全都下了船,他们来的时候,我们没时间上船,便被围困在了营地中。
那些阿瓦尔人叫我们交出货物,但是我并没有太多货物,于是他们叫我交出这些难民给他们做奴隶,本来别的商队都打算答应了,但是我看他们与汉人长得很像,所以就拿出您给我的文书和腰牌给他们展示,并告诉他们我是汉人的使者。”
“然后呢?”冯森不动声色地问道。
“他们虽然没将货物还回来,但却也没有继续为难我们,不过,他们派出一个二十来人的队伍,要跟着我见见您。”博莱努斯让开身体,指向正从乌篷船中走出的一伙黑发黑眼的人,“就是他们。”
这些阿瓦尔人将头发扎成小辫,有老者也有少年,虽然仍然是黑发黑眼,但面孔上却是一股异域的风采,既有蒙古人种特有的大饼脸,又有雅利安人种的高鼻梁。
待几个侍卫上前查问的时候,冯森又问道:“他们有说过自己的身份吗?”
“有,他们说,他们也是汉人的后裔,是一名汉人公主奴仆的后裔。”博莱努斯恭敬地说道,“但我也无法确定,我对阿瓦尔语懂的也不多。”
正巧,那群阿瓦尔人走出一个代表,那是一个老者,甚至有将近五十岁,在这个时代,算是高龄了。
“你们是汉家后裔?”不管博莱努斯,冯森干脆了当地直接问道。
那阿瓦尔老者露出了懵怔的表情。
“你们不会说汉话?”冯森的脸上也露出了懵怔的表情。
博莱努斯适时地站了出来,将冯森的话转译了过去。
那个阿瓦尔老者的脸上露出了尴尬的表情,他阿巴阿巴了一阵,突然在衣服中掏动起来,而其余的侍卫立刻拔剑出鞘。
“大惊小怪,只是一枚玉佩。”冯森呵斥道,“把剑都收起来。”
从阿瓦尔老者手中拿起这枚玉佩,经过岁月的洗礼,这枚玉佩只剩下半截,但隐约可见龙首与细微的鳞片。
博莱努斯听了一阵那阿瓦尔老者的絮叨后说道:“节帅,他们说时间太久远,他们只流传下来了两个汉话,一个就是汉,另一个就是祖,这也是他们部落的名字,哫罕部落。但无论如何,他们的确是汉人的后裔。”
第三百章 阿瓦尔、柔然和锻奴
冯森走到了老者的面前,将手中只剩半截的玉佩还给他。
在冯森一米九的身高面前,原先不算矮的阿瓦尔老者,简直就像一个小孩一般,这一幕也引来了身后阿瓦尔使团们的惊叹。
“你叫什么名字?”
阿瓦尔老者微微弯腰以示敬意:“我叫瓦什克,是一个卑微的祭司,公爵大人。”
“你们的部落明明在这欧罗巴大陆,距离中原有千里万里之遥,是怎么和汉人和亲的?”
瓦什克无奈地回答道:“我们原先就不在潘诺尼亚,我们阿瓦尔人其实来自更加遥远的东边,那里有广阔的草原和丰美的河谷,阿瓦尔人统治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叫做柔然。
我们哫罕部落的祖先,原本跟随一位汉人公主到草原和亲,有工匠也有奴仆,后来又有一些逃亡的汉人牧民加入。
我们和阿瓦尔人或者说柔然人代代通婚,逐渐壮大,加上汉人太后的扶持,最后变成了一个柔然氏族。
只是可惜,我们培养出了一群白眼狼,据上一代的长老说,那些可恶的锻奴讨好了东边的鲜卑王,获得了金银财宝和武器,最终居然向我们发动了反叛……”
“锻奴?”冯森一伸手,让博莱努斯带来的通译打断了瓦什克的话,“锻奴是什么人?”
“就是那些住在叶尼塞河上游的牧民,他们有一个最大的部落叫做勒赦部,当初柔然大军覆灭了他们,但留给了他们一条生路,叫他们帮柔然可汗打铁,所以我们都叫他们锻奴。”
原来是突厥人啊,冯森仔细在脑海中回忆了一番,便立刻理解了他们所说的话,如果没有错误的话,这位瓦什克说的这段历史应该是公元六世纪阿史那土门的崛起。
被压迫了上百年的突厥人击败并收降了五万余高车人,并在此基础上击败了原先不可一世的柔然汗国。
但问题是,柔然两次和中原帝国和亲,全是嫁公主,一次是嫁给了西魏魏文帝元宝炬,一次是嫁给了东魏权臣高欢,中原就没给柔然嫁过公主啊,甚至汉人公主还当了太后,这是哪门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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