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奥利安由于其机灵的表现,被王司马收为了徒弟,或者说共轭师徒,白天奥利安跟着王司马学数算、管理和汉语,晚上王司马则跟着奥利安学习法兰克语。
这个冬天,冯森也没有让靖难军的士兵们闲下来,而是决定紧抓将士们的文化水平,所有的队正和大小校官,全部来给我学法兰克语和兵法战例。
这群丘八能当上军官,其实有时候根本就是靠着勇武升上来的,也许他能带五十个人冲锋陷阵,但却无法带五百个人长途跋涉行军打仗。
如果不在这种当打之年把理论空缺给补上,他们的上升空间就太小了,换句话说,顶了天了就是个勇将,永远成不了独当一面的高级将领。
成人教育搞了,冯森干脆把儿童教育一块搞了。
那些十一二岁大的战俘小孩也别去做童工了,全部都来上学,学汉语和法兰克语。
注意,这群孩子可没有单独的宿舍区域,都是和忠勇坊的老兵们混住一起,全部军事化管理。
什么素质教育,什么快乐教育,这群丘八一概不会,就会军事化管理,每天五点喊他们起床,集体出去跑步,在食堂吃完朝食,去学堂背书。
中午补个觉,下午上一下午体育,学习弓箭、刀枪、骑马和队列,晚上准时回家还要洗袜子洗衣服。
在学堂里,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从冯一到冯二百五,每天点名,迟到的直接抽五棍。
每周有一次小比,每月还有一次大比,双方结阵互斗,或单打独斗,或考验语言,输的打三棍,赢的赏半天假和一个肉包子。
他们一周最快乐的时光,估计就只有周日时能到吉塞拉嬷嬷那里休息祷告,还有汉堡伯爵阁下带他们去踏青,亲自给他们讲解《三国演义》了。
忠勇坊隔壁就是兴业坊,这几间作坊搭建的倒是像模像样,不过暂未开工,也不知道内部情况如何。
汉堡内部如火如荼,汉堡外面也是风风火火。
冯森每隔几天就出去巡逻可不是白巡的,那是给百户们撑腰的和镇压骚乱的,到了一处村子先露一下肌肉,第一个就先问百户义从们的封建义务——把村子里的能当兵的都给我叫出来看看。
叫出来的人多的百户还好,叫得少了,冯森马上就要大发雷霆扮白脸,甚至亲自上门强拉壮丁,要将不听话的村民打为奴隶,而百户则要扮红脸,誓死不从,然后劝诫不听话的村民。
最后大棒打完,冯森再给他们弄几只鸡鸭羊的当胡萝卜,一套下来,基本都能搞定百分之八十的情况。
当然也有百分之二十,完全处理不了的复杂情况或者没有派出子弟甚至不愿接受百户的顽固村落。
在这期间,冯森遇到了五起乃至四起这样的事件。
面对村民们的抵抗和骚乱,冯森没有使用怀柔的手段,他也不需要怀柔,老子比你强,还跟你怀柔,那老子不白强了吗?
直接一通初见、西奈、余者收为奴隶结束,这些奴隶除非是工匠,否则他就会就近找几个百户,大家把人分分算了。
当然,这些百户里也有胳膊肘往内拐的,冯森暂且不理会,等之后再慢慢料理。
在帮助百户撑腰的同时,还有人口的调配工作。
比如一个村子的耕地不多,但人口却很多,那就把村子里最穷的一户人家迁到另一个村落,而给那个村落的酋长或长老补偿一头牛。
正好另一个村子人口不多,但耕地却富余,那么就把这户迁走的人家迁到当地百户下管理,最大程度利用资源。
这一套以前是不可能的,因为原先他们是氏族制,一个村子的基本都有血缘关系。
这样的话,就算投奔了别的村子,很可能不被接纳,到头来还不如老家过的好。
不过有了当地百户这个地头蛇,事情就不一样了。
部分在老部落受到欺压的村民们或者活的不如意的穷鬼开始用脚投票,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都和隔壁村百户说好了,鸡蛋我都收了。
有着冯森作为强大背景的百户们根本不怂,只要不超过一百户上限,来多少收多少,冬天的口粮伯爵老爷报,明年还会教着开荒种地,岂不美哉?
在冯森一套操作下,绝大部分的百户基本都成了村子里的二号人物,甚至直接变成一号人物。
天天在冯森的城堡里住着,每天出去打猎喝酒学汉语的酋长们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出来度个假,特么家被偷了。
杂乱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直到大小部落都消停了不少,他才得着机会,休息了两天。
“伯爵阁下,那群斯拉夫奴隶贩子把上次预订的奴隶带来了,那个奴隶贩子头领还说给您带来了一个惊喜。”奥利安突然从敞开的大门里探出头了。
此刻,在吉塞拉的小院里,聚集了二十多个七八岁大的孩子,他们围在冯森和阿尔沃的身边,看着两人下棋。
阿尔沃别的时候总一副笨蛋美人的样子,结果在下这个丹麦棋的时候,反而吊打冯森,冯森眼看要输了,正好逮着机会马上起身:“带我去看看。”
“还没下完呢!”阿尔沃鼓着脸叫道。
芬纳拉住了阿尔沃伸出的手,微笑道:“我来陪你下。”
来到外间,那个来自罗斯的斯拉夫奴隶贩子正点头哈腰地站在门边,迎接着冯森的到来。
“伟大强壮而又……”
“哎,行了行了,有事说事。”
那奴隶贩子吃了挂落倒也不恼,而是满面春风地指了指身后的一群奴隶。
冯森乍一眼看去,本以为这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奴隶,但很快,他便皱起了眉,这群人虽然都像是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种,但其面目肤色几乎与汉人无异。
应该是黄白混血,冯森心中明了,只是这些人从哪儿弄来的?
“大人,他们是卡累利阿人,祖上都是黑发黑眼,与您类似。”
冯森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乌拉尔人的后裔,当年为蒙古人种的乌拉尔人从乌拉尔山脉迁徙到欧洲,横扫了大半个北欧,所以现在芬兰那边很多人都拥有黄种人基因,虽然占比极少。
这些芬兰人后来血统渐渐混杂,逐渐变成了欧罗巴显白人种,但基因上与冯森这些中原人相比,居然还算是近亲。
最主要的是,芬兰人目前尚未彻底变成欧罗巴显白人种,其女性反而比那群丹人女奴更符合丘八们的标准。
“不错。”冯森点点头,“这有多少个卡累利阿奴隶?”
“二百个,我们愿意给您打八折,就当是我们送上的新年礼物。”
冯森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居然已经到了新年了。
“奥利安!来挑选一下,那些残疾或有疾病的不要,价格你来和他谈。”
将奥利安和奴隶贩子留在原地,冯森又回到了小院中,此时,芬纳已经在冯森的残局上将阿尔沃杀的片甲不留,一片哀鸣了。
看着阴沉沉的天空,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半年过去了,公元783年,终于要来了。
第四十一章 维杜金德
天空以铜青为底色,灰暗的云团不断在天空中飘过,又被地平线上涌出的其他云团追赶填补。
静谧的风带着点点的土腥味,雨后湿润的气息盘绕在这条乡间的小路上,马夫一甩鞭子,拉车的夏尔马打了个清脆的响鼻,不紧不慢地快走了两步。
靠在马车的栏杆上,维杜金德遥望远方若隐若现的城镇,眯起了眼睛,仿佛在思考什么又仿佛只是在养神。
“还有多久到汉堡?”
“快了,您看那个画了一个圆面包加上五道杠的牌子了吗?这说明我们距离汉堡只剩下最后五里的距离了。”
维杜金德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车轮轧在落叶上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随着马车的行驶,整个汉堡的全貌也逐渐展现在维杜金德眼前。
维杜金德在马车上站起身,踩在座位上,仔细地观察着这个不大的城镇。
远方的灰绿树林中,猪倌们骑着正宗大肥猪,用长长的棍子驱赶着黑猪们在林间觅食,松子橡果是他们主要的食物。
此时似乎是放养归来的时间,一团一团的猪群在土路上漫步行走着,哼哼唧唧的发出厌人的叫声。
几只立在篱笆旁睡觉的马儿似乎是被吵醒地,他们不满地用前蹄刨着地面,长长的马唇不断抖动着,两排黄黄牙齿上下碰撞,发出啪啪的声音。
清梦被扰,马儿干脆就不睡了,他们纷纷站起,在这片休耕的广阔草地上奔驰着。
上千匹马儿在这座占地四百亩的牧场中前后追逐,十来个马夫和骑士大声地训斥着不听话的马儿,引导着马群在草地上活动奔跑。
与让马夫们伤透脑筋的马相比,雪白的羊群反而可爱了许多,他们像是从天空落到地面的雪白云朵,悠闲地啃食青草或者咀嚼着饲料。
一个小羊挤过了栅栏,来到了外面,歪着头,好奇地观望着路过的维杜金德,不过没多久,它就在几只牧羊犬的吠叫下,委屈地又原路挤回了牧场中。
重新坐回座位上,维杜金德仿佛是感叹又仿佛是回忆般对身边的近从说道:“我的家乡曾经也是这副样子,但现在那里已经被法兰克人占据,我再也回不去了。”
离开了畜牧养殖的区域,维杜金德的前方是农耕区。
黑褐色的田野,被一圈一圈的水渠环绕包裹,成群的麻雀与鸽子在田间追逐寻找,希冀泥土间能有遗落的麦粒。
但可惜的是,田间只有短粗的麦茬,麻雀们只能悻悻离开。
近处的田野一片连一片,杂乱无章,而远处的田野则不同,每一片农田都是规规矩矩的正方形,大小几乎一致,每处田地间都有用于行走了的田垄和道路。
在模糊的空气后,维杜金德还能看到十来个人影,他们不知道是丹人苦工还是撒克逊苦工,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仍然要为田地挖出水渠和排水沟。
整齐田野与杂乱田野的交界处,是一条清澈的河流,河流的对面则是一个个灰色黑色的方正房屋,静谧庄严,有一种纯真且规律的美。
房屋之间,尽是梳着中式发髻的行人,其中还有些能够佩戴幞头的小吏和小贵族。
“维杜金德酋长,咱们现在?”
“你去问问,修女吉塞拉嬷嬷住在哪里。”
推开了大门,冯森揉着腰从吉塞拉嬷嬷的房间里出来,这新木匠的椅子不知道怎么做的,贼膈人。
乘上了马,冯森向着兴业坊骑去。
今天是元旦的前一天,道路两旁的篱笆或者树枝上,已然挂起了扎制作坊的最新产品——红灯笼。
不过由于欧洲这边没有石蜡虫,也没有适合石蜡虫生长的环境,所以冯森所采用的蜡烛是这边最普遍的灯芯草蜡烛。
灯芯草蜡烛本质是将灯芯草剥皮晒干,然后浸入动物油脂后多次风干,就形成了人们印象中歪歪扭扭的中世纪白蜡烛,虽然它是由动物油脂制成的。
这些灯笼质量水平倒是差不多,毕竟冯森一开始就是使用的流水线制作,品控比单人制造要好上不少。
漫步在用砾石铺就的路面上,冯森四处打量着,原先新年将近,只是忠勇坊拉出许多红布和红灯笼庆祝,但不知道是为了讨好冯森还是怎的,其他三个坊也挂起了红布。
冯森之前甚至看到了十几头堪称精神污染的红毛山羊,那毛还是用血染的,被他责令给洗了。
走过安良坊与几个点头哈腰的监工打了声招呼,冯森拐过一棵橡树,来到了兴业坊之前。
兴业坊在阿尔斯特河的进入易北河的河口,一方面方便排污,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利用水力。
此时,兴业坊的工坊已然早早开始制作较为简单的豆豉,冯森穿过带着点点干霉菌味道的大院,来到了里间。
屋子里间堆积着不少木盆,荡漾的水波下,黄色的大豆随着水波轻轻起舞,这些大豆要放在水中浸泡三天,然后放入蒸笼中蒸熟蒸透。
这些蒸过的豆子将被平铺到一个个树枝编成了浅筐中,要铺至少三寸后,表面在覆上一层灯芯草,待长出黄色菌丝后再进行清洗浸泡晾干,得到豆曲。
剩下的事情就和腌泡菜差不多,拌入豆汁和盐,然后反复密封和晾干三次,即可得到成品豆豉。
这期间需要大量的盐,如果不是冯森用牛羊和奴隶与欧波里特人换来了大量的盐的话,这豆豉不一定能做的出来。
这个时候豆豉,作为调味品,里面可没有辣椒胡椒什么的,其调味功能并不如那些宫廷香料突出,所以这个产品的目标用户其实是中下层贵族和商旅。
豆豉是非常便于保存的,而且其中包含了大量的盐,甚至可以代替盐的存在,和一股子腥臭味的咸鱼比起来,豆豉绝对是物超所值。
打开了一罐豆豉,冯森捏起了两颗,咬了一口,一股子奇特的咸味与淡淡的苦味在口中徘徊,其中甚至有着微不可闻的蛋白质的香味。
相对于豆豉,酱油的制造时间太长,目前还没有成品。
正当冯森准备按照日常前往扎制工坊看一看时,却见到王司马面色沉重地从一个角落冲了出来。
“怎么了?”
王司马将冯森拉到了一个角落,小声地说道:“维杜金德来了,他要见你。”
第四十二章 我是大忠臣!
坐在一艘停在阿尔斯特河湾中央的小船上,维杜金德正襟危坐,等待着冯森的到来。
维杜金德要来找冯森谈判,这并非是懦弱或者害怕,而是出于理性思考后的结果。
在外人看来,维杜金德一向喜怒无常,但维杜金德本人却没有他人想象中那么疯狂。
在他看来,只要能达成目的,就算冯森是他的杀父仇人,他都能跪下来给冯森磕头,只要能达成目的,就算是父母儿女,他都能轻易出卖。
其实,他已经出卖过两次,否则他也不会大过年的,被亲生女儿拒之门外。
维杜金德甚至有些焦急地搓着手,春末的那一场起义对于他来说太重要了,这是他最后一次机会。
这一次一旦失败,等待他的要么是砍头,要么是被迫改信然后孤独终老在修道院了。
尽管冯森让他愤怒,夺走了他的财产,削弱了他的实力,但本质上双方没有不死不休的结构性矛盾,让一让又何妨?
不得不说,在这场与查理曼对峙的大棋中,冯森是一个占据了重要位置的棋子。
如果双方为敌,维杜金德固然能派重兵捣毁冯森的汉堡,但靖难军强大的机动力和战斗力,足以让维杜金德后方不稳,两面失守。
对于两人来说,这种情况只能是两败俱伤,很显然,冯森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两人已然心照不宣地互相派出了信使,希望能够商谈。
不过,冯森怎么也没想到,维杜金德会这么大胆,直接肉身跑到他的地盘上来闲逛。
天色逐渐转暗,终于在迷迷蒙蒙的暮色中,出现一个散发着红光的灯笼,它挂在另一艘小船的船头。
冯森站在船头,他扶着腰带,背后跟着王司马,正向着维杜金德的方向缓缓驶来。
冰冷的河风中,大红灯笼如同一点闪烁的星光,在迷蒙的暮色中来回摇晃,提供着最后一点光芒与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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