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25章

作者:阿斯顿发

实际上,什么曲辕犁,什么粪肥,什么水车,在这个农业发明面前就都是弟弟,直至现在,这个发明仍在使用,那就是垄耕种植法。

垄耕种植法,说起来也简单,就是将田地划分为垄和沟,农作物成排种植在垄上。

为什么春秋末期战国前期人口会快速增长?就是因为采用了垄耕种植法,他们有了剩余的食物,对荒地的开发有了前期投入,且绝对能回本。

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人口的变多,无主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资源的开发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反应在经济政治上,就是憋说了,直接开打吧!

为什么这么种能快速增产?原因很简单,这个就是微型版的中世纪两圃制,用土堆起来的垄是耕地,挖出来的沟是休耕地。

第二年,将田重新耕一遍,原先的垄成了沟,原先的沟成了垄,然后这样一年一换,虽然每年都在种庄稼,但实际上每亩土地在小范围地轮耕,保证了地力。

除此以外,沟方便行走和除草,不会踩伤庄稼,其次,每个垄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这样不会互相抢夺资源养分,也便于通风。

然后,在灌溉时,由于沟垄的存在,不会由于水分积压导致根部腐烂。

在人工效率和生长效率上,简直将在落后生产力条件下的田地利用到了极致。

而此时欧洲的农业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抛开拜占庭不谈,光西欧这一带,此时大部分采用的是两圃制,甚至连更加先进的三圃制都只是在高卢地区的一些旧罗马贵族世家中使用。

两圃制就是轮耕,而三圃制则是加上了一块牧区,即两块耕地,一块休耕。

两块耕地中,一块种冬小麦用以收获作为食物,一块种大豆燕麦用以肥地,休耕地则放牧牛羊,同时牛羊粪便也能肥地,然后来年轮换。

实际上,这个三圃制并不是特别差,因为它也能放牧牛羊,尤其是在西欧的气候条件下,算是一个不错的种植制度。

无奈方向是对的,但西欧的农民有点不拘小节,其具体表现是:

什么沟垄?什么水利?什么粪肥?什么三圃?老子直接把麦种倒到土里边,然后撒泡尿,大喊三声:“天父保佑!”,有事没事过来除除草,这就算完了。

所以,当看到旁边的法兰克农民这么种地时,在场的汉人们无不血压飙升,最后都尽量不去那边,眼不见心不烦。

冯森也无意纠正法兰克农民们的种植,等明年他这边的土地大丰收的时候,就该法兰克的农民们来求咱们了。

当然,除了对种植方法的改进外,冯森还改进了牛耕和马耕手段。

首先是牛耕,自古以来,不管是中原还是欧洲,对使用牛马耕地的尝试就从未停止过,马儿倒还好,但牛由于其难以驯养,在欧洲这边大多数都是作为奶牛和食物而存在。

当然牛耕并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少罢了,因为虽然是野化了的驯化家牛,但重新驯服却相当困难。

于是,冯森拿出了一个驯服牛的神器——牛鼻环。

这个牛鼻环可不是说串在牛鼻上,牛立刻好感度拉满就能乖乖去耕地,牛不是混字母圈的,穿了鼻环痛,它也会反抗。

所以穿了牛鼻环后,照样还是要先驯,然后才能投入使用,牛鼻环只是加速了这一过程罢了。

经过一个冬天,欧洲家牛们终于差不多被驯服了,它们发出哞哞的叫声,顶着身上的挽具,开始了中原远亲一般的春耕生活。

相比于牛耕,西欧这边的马耕问题同样不小。

这个问题就是他们马耕的挽具是系在马的脖子上的,不知道谁想的,马儿们简直要跳起来囸他吗。

你纤夫拉船把绳子系脖子上啊?

所以冯森改进了挽具,换成了肩胸受力的马具,大大减少了马匹的损耗,增加了马耕的效率。

不过农业弄起来了,畜牧业也得搞,中原那边由于气候条件和地理因素,想搞畜牧业并不划算,肯定没有这边简单。

况且此时欧洲的土地条件和人口确实不如中原,也学着中原玩全农耕并不现实,不能一味模仿,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未来发展来看,畜牧业必然是这边农业情况下不可或缺的一环。

那么畜牧业也得提上日程了,冯森摸着胡子想到,回头得委托商人买点牧草种子和苜宿种子了,正好那些秸秆能拿去配合着做青贮。

正当冯森思考着以后的时候,王司马突然骑着马飞奔而来,他向冯森递过一封莎草纸的信。

冯森展开信,默读了一会儿,

轻轻笑了一声,冯森将信撕碎,他向王司马点点头:“去通知真慧大和尚吧,有的忙了。”

第四十六章 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开尔文主祭。”

一个身穿朴素灰色袍子的地中海年轻人从一个拐角后走出,见到路过的真慧,他眼睛一亮,立刻高喊道。

“啊,原来是你,费利克斯。”真慧转过头,亲昵为费利克斯拍去了肩膀上的树叶,“哈,我想你来找我,一定是因为昨天的那个问题吧?”

“是的。”名为费利克斯的侍从僧有些羞愧地说道,“我还是没能想出答案,是我对天父不够虔诚。”

真慧轻轻扯住费利克斯的手臂,将其拉到了碧萝长廊的凳子上。

“我的朋友,你学习得非常刻苦而虔诚,你之所以想不到,是因为你看的书太过于集中了,一方面你要从正文经典中学习天父的伟大,另一方面,你也要从其他书籍中侧面认识到天父。

就比如说我遇到的那个异教徒提的问题: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天父是全能的,能造万物,但若全能,怎么可能存在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如果这样的石头不存在,那不就证明天父无法造……哦,太亵渎了,我无法往下说。”

“哈哈。”真慧发出了一声温和的笑声,“我的朋友,费利克斯,你要知道,这完完全全是一道异教徒拿来诡辩的问题,假如你传教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你要该如何反驳呢?

其实,你可以发现所谓【举不起来的石头】这一前提条件本身就默认天父不全能,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诡辩:循环论证。

为什么天父不全能?因为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

为什么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因为天父不全能。

但是,如果天父全能,怎么可能存在举不起来的石头呢?但是他们却巧妙地假定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存在了,这就是他们邪恶的逻辑。”

费利克斯眼皮子一颤,随即像便秘十年的患者突然畅通一般,愁苦的表情像是被狂风卷去的乌云一般,几秒内迅速飘散。

“这,这真是太好了。”费利克斯惊喜地说,“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

“在不莱梅教堂后方的图书馆内,有一本拉丁语的小册子,叫《前分析篇》,作者为亚里士……”真慧轻柔的话语说到一半,一个有些刺耳的沙哑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听听,听听,你居然在天父面前谈逻辑。”一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中年神甫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看来赛里斯并不是一块智慧虔诚的土地啊。”

他长着一张蜡黄色的脸,两边的颧骨高高凸起,眼睛却很大,他皮笑肉不笑地对着真慧讥讽道:“开尔文主祭,赛里斯的教会是不是对天父的理解似乎出了点偏差啊。”

“马罗维努斯牧师。”费利克斯立即站起行礼。

而真慧面带笑容地站起,向这位牧师点了点头:“赛里斯距离罗马太远,我的确无法得知最新的对经文的解读,我也许出了点偏差,不知道马罗维努斯牧师有什么见解呢?”

马罗维努斯没有理会真慧,而是走到费利克斯面前,肃容说道:“费利克斯侍从僧,你要知道,天父,创造了一切,这个一切指的是所有,其中就包括逻辑和精神。

你如何在天父面前谈逻辑?天父超越了逻辑,假如你站在天父面前,且天父愿意回应你,你祈求创造一个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可以创造。

你若问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会将其举起来,因为祂能举起祂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无所不能!逻辑永远无法束缚祂,祂远远高于逻辑!

这就是写在经书上的东西,你毋需再去看任何其他书籍。”

“知,知道了。”望着一脸狰狞且狂热,几乎要把口水喷到他脸上的牧师,费利克斯畏畏缩缩地点了点头。

“开尔文神甫,你怎么看?”马罗维努斯讥笑着漫步到了真慧的面前。

真慧仍然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您的说法确实更有说服力,只是我更愿意和什么都不懂的农民们这么说,因为这样更好理解。

而对于我们的侍从僧,我总是愿意避免用揣测天父的方式来教导他们,就像戒律中所说的,不要试探和揣测神,我一直在谈逻辑,而您却一直在谈天父。”

马罗维努斯先是一愣,接着他牙齿发出了两声细不可闻的磕牙声,他后槽牙的帮子悄然鼓起:“但您所谓的逻辑,确实来自所谓古希腊异教徒的东西,这样也能叙述天父?”

“马罗维努斯牧师,我想您眼中一定住着一个异端,否则您为何看谁都是异端?”真慧将几卷莎草纸夹在腋下,笑着向马罗维努斯致了一个礼便离去了,只留下马罗维努斯在原地无能狂怒。

真慧夹着几卷莎草纸,穿过十字形的教堂小花园,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前,他正要掏出钥匙,动作却一变,他眼神四处扫视了一番,不动声色地从钥匙孔中抽出一截树叶细枝。

他若无其事插入钥匙,扭动门锁,打开门走了进去。

穿过马赛克彩窗的五彩阳光逐渐暗淡,树影在百色的霞光中愈发模糊,人影幢幢中,真慧穿着一件黑色的兜帽斗篷出了门。

安静的教堂走廊上,唯有真慧脚步的摩擦声,他左转右转,摘了几朵花,向着教堂的墓园走去。

一路上,一切都那么安静,好像所有人都消失了一般。

来到墓园中,真慧走到一处墓碑前停下,墓碑上写着“大耳朵马丁之墓”,此时的普通平民还大多只有名没有姓,甚至祖孙三代都用同一个名字。

实际上,连查理本人都用的是他祖父的名字,而查理的大儿子丕平用的查理父亲宫相丕平的名字。

一个带着软毡帽的男人满脸沉痛地来到了真慧旁边的墓碑前,跪在地上,认真地祈祷和忏悔着。

“亲爱的芬妮,我即将远行前往汉诺威,也许我能在五月二十五日回来,再次来看你。”

“我的朋友,死亡并不是最终的旅途,所有人受福而忏悔的人都能在末日后重生。”仿佛是无意中听到了这个男人的陈述,真慧轻声安慰起他来。

“会在夜晚重生吗?”

“那时,将没有白天与夜晚之分。”

这位失去了女儿的悲伤父亲似乎好受了点,他沉痛而尊敬地对真慧行了一个礼节,便离去了。

真慧待在墓碑前,似乎在为死去的马丁祈福,又像是在沉思,站了大约有三十分钟后,他长叹了一口气,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夜晚的风带上了几分威悉河的湿气,这股子夜风吹动了墓园中柏树,发出的簌簌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教士从树后走出,他疑惑地看了眼离去的真慧,又走到了那个没有刻着名字的墓碑前,他挠了挠头。

这里明明埋葬着一位从因落水而溺死的神甫,由于是从上游飘下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以没有写名字,这是他亲自收殓的尸体,什么时候变成“芬妮”了?

真是奇怪啊,年轻教士皱起了眉头。

第四十七章 少年兵

建中四年,西元783年四月下旬。

“呜——”

带着微微一丝寒意的清晨,在汉堡小学堂校区上空,已然回荡起了厚重的号角声,同时,这也是唐军战时所用的号角。

阿尔文几乎是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这间泥砖宿舍的大炕上,睡着十个各族的孩子,他们有的是法兰克人,有的是撒克逊人,有的是丹人,甚至有卡累利阿人。

“冯九五,起床了。”

“兄弟们,起床了!起床了!”

作为火长,阿尔文一边穿着衣服,一边不断地推搡着剩下的几个孩子,由于语言不通,阿尔文只能用汉语叫他们。

“起了起了。”这些孩子们互相帮助着穿着衣服,换上了统一的麻衣,用布条扎好了头发,检查过腰间的木牌,便涌出了房间,排成两列五排共十人的小队。

喊着嘹亮的口号,阿尔文带着身后的九个少年兵向着校场跑去。

由于教师匮乏,冯森是派了几个个性相对温和的老兵,来管理这群孩子,与其说他们是老师,不如说是教官。

这群人懂什么班级管理,全部按军队里来了算,这里二百五十个孩子正好分为五个大队,每队五火,一火十人,每火设火长一人,每队设队正一人,队副一人,旗手一人。

自从父亲因病去世后,阿尔文不知怎的就时来运转,成功被挑选进入了汉堡小学堂,在课堂和校场上有着亮眼表现的阿尔文很快就被任命为火长。

迎着春日的暖阳,阿尔文高高挺起了胸膛,此刻十一岁的他比去年高了半个头,原先削瘦干枯的脸庞也逐渐鼓了起来,同时鼓起的,还有的手臂上大腿上的肌肉。

在第三声号角声结束后,整个校场中已然站满了少年兵们,当然,还是有迟到的,隔壁丙三火因为一个赖床的家伙,迟到了一分钟。

丙队的队正、丙三火全火都被拉到了一旁哭爹喊娘地抽起了棍子,一人五棍,一棍一条痕,一掌一掴血。

在各自队正的带领下,少年兵们排起整齐的队形,开始沿着阿尔斯特河开始了每日的跑操,而他们跑操时也不能闲着,而是喊起了中文号子。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所有人步伐整齐地踏在地面上,仿佛是一个声音,而阿尔文感觉那些声音就是自己,自己就是那些声音,“个十百千万,东南西北中。弓步轻重骑,敌我走跑停……”

作为汉堡小学堂的第一批学生,少年兵在第一年首重常识和汉语,他们需要学习至少八百个汉语,并且能简单交流。

不要觉得这很难,这群少年兵就住在忠勇坊,忠勇坊可是一个汉语环境啊,他们的一火以内大多数都语言不通,必须用汉语来交流。

更何况,他们一天要花三四个小时来刻意地学习汉语,要求能够简单交流并不困难。

在语言上,阿尔文可以说是天赋异禀,汉堡小学堂开学三个月,当别人还在一二三四五的时候,阿尔文已然开始学习更高级的切音读法,如只因切鸡。

在别人各自练习时,阿尔文和其他几个人会一起学习更高级的汉语甚至汉字。

这让阿尔文充满了期待,他期待长大,好早早披上战甲,他想骑上黑色的战马,他想成为义从,甚至成为府兵牙兵!

每次想到这,阿尔文都激动地睡不着觉,但清醒后又有些泄气。

自己一头棕色头发和绿色眼睛,但府兵牙兵们都是黑发黑眼,而那些该死的卡累利阿人,只要头发颜色深一点,几乎看不出来他们是卡累利阿人。

尽管教官们总说一视同仁,但实际上,他们总是对卡累利阿人更亲近些……这群该死的卡累利阿人!

阿尔文有时候真是恨的牙痒痒,我怎么不是赛里斯人呢?我要是赛里斯人,我会是这个吊样?

跑完了操,众人满身大汗,在校场旁的建的一个草棚子内,身宽体胖的撒克逊大娘费力地给每个少年兵都倒了一桶热水和一条毛巾,用以擦拭身体。

擦过了身体的少年兵回到校场,开始了今天的汉语课程。

相比于在冬天,必须冯森亲自来上课不同,这些孩子的汉语基础已经不错了,能够听懂这些老兵的课了。

但说实话,他们也没什么上课手段,就是每天念课文,背句子,到点了,就把靖难军那群老兵拉进来,一对一对话对练,搞得这群孩子一水的河北山东辽东方言。

这么闹闹腾腾一上午过去,阿尔文已然饿得饥肠辘辘,他带着九个同伙,排成整齐的队列等待着领饭。

阿尔文端着盘子到了几个撒克逊大娘面前,只见大娘先是一海碗洋葱丝大麦粥扣下,那麦粥上面撒着点点野菜和豆豉,然后是一大杯牛奶和两个猪肉馅的汉堡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