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醉
破旧的木屋外,狂风呼啸,大雨倾盆。
屋内,我点着火光,在一群丧尸的注视下,轻声的念着那篇著名的《春》,荒诞而诡异。
屋顶上,传来了雨滴落下的沙沙声,催人入梦,我不自觉的有些疲倦,将那篇散文读完之后,将那本书扔在桌上,扭头望向窗外。
天际的乌云依然厚重,雨势不减,似乎要下整整一天的样子。
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看着窗外被雨水打的低头的野草,我忽的想到。
在这末日中诞生的孩子们,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李白,杜甫这些人的名字了,曾经的万古风流,在今日戛然而至。
文明的延续,早已如那黄土坟头,长满了杂草,不再有人祭奠,也不会再有人想起。
而我身后那群异常乖巧的丧尸,也在时刻提醒着我,我早已和残存的人类不同。
我是行尸,而他们则是走肉,都失了魂魄,留有一具空空如也的躯壳。
哈,果然。
在这个末世,每个人都是三流的哲学家。
第九章 一丝曙光
这场雨下了很久,滴答滴答的雨声实在是让人有些困乏,但屋内又只有一张床,床上还挤满了丧尸。
但好在丧尸向来是逆来顺受的脾气,所以我毫不客气的挤开了那群丧尸,像个恶霸一样,霸占了整张床。
那些丧尸聚在床边,似乎有不忿,紧紧盯着我,我很不习惯被人盯着睡觉,于是我对他们竖了一根中指,翻过身子,不再看向他们。
在连绵不绝的雨声中,我很快就睡着了,或许是因为那群蠢丧尸为我挡风的缘故,大雨之中的我,并没有觉得冷,出奇的睡了一个好觉。
我睡得很香,一直从中午睡到了下午,等到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满屋的丧尸早已消失不见,再向屋外望去时,雨也已经停了。
湿润的空气,由屋外飘荡到我的鼻间,似乎还有淡淡的血腥味。
我打了一个哈欠,睡眼惺忪的起身,将之前放在桌上的半袋大米重新背起,走出屋后,我又回到之前丢掉锤子的地方,将铁锤捡了起来。
感受着肩膀上的重量,我忽然觉得自己再次有了勇气。
有了大米,我可以吃上正常的饭,有了铁锤,我可以在小区里的破砖块砸个稀碎,就可以种上土豆。
我,终于可以活的阳间一点了。
我将铁锤扔在了车厢中,把宝贝大米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带着前所未有的希望,踏上归途。
暮色起,斜阳半落。
我坐在车中,罕见的清醒,也罕见的天真,似乎对明天有了不切实际的期望。
当夜色落下,我重新开着那辆破皮卡车,回到了城市之中,路面上聚集了坑坑洼洼的污水,当车身驶过时,污水便被溅到路边的丧尸身上。
本就不喜欢水的丧尸们,躲过了大雨,却没有躲过我,他们朝我嘶吼着,却毫无追逐的欲望。
我开着车一路回到我所居住的小区,将皮卡车藏好后,背着那半袋大米,走在黑暗之中。
黑暗之中,在路过小区的长椅时,我忽然看到一个身影,一动不动的坐着。
我有些诧异,脑中的思绪顿时有些凌乱,有些不切实际的想到。
该不是,小红还在等我吧。
丧尸确实拥有记忆的能力,但显然他们并不能听懂我的话,即使能听的懂,也没有哪个丧尸会乖乖听我的命令,留在原地等我。
虽然知道不可能,但我的心依旧不受控制的狂跳起来,大脑开始充血,我有些兴奋的快步走了过去。
随着距离迅速缩短,那道身影的模样,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脏乱的红裙,长长的头发,在雨水的冲刷下,似乎都干净了不少。
我终于可以确定,那个身影就是小红。
当我走到距离她十步的距离时,小红也发现了我,她微微抬起头来,美眸之间,似是泛起亮光,她学着我早上向她告别的手势,对着我轻轻挥手。
“唔啊?”
我喘着粗气,莫名的兴奋,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高兴什么?我只是站在原地,傻傻的向她笑着,背上的大米掉在了地上,也不曾发觉,恍如隔世。
我,似乎都喜欢被等待的感觉,仿佛在那时我就是世界的中心,缺我不可。
一种很奇怪的被重视的感觉。
片刻后,我终于回过神来,重新背起掉在地上的大米,缓步走到小红的面前,我原本是打算把大米放在长椅上,然后给她一个拥抱。
然而,等我走上前去时,却发觉小红浑身都已湿透,原本就有些破烂的长裙,被雨水淋的更不像样了。
小红的发梢还在滴水,大雨并没有将她的小脸洗干净,反而留下一道道泥水的痕迹。
她……似乎一直在这里等我,明明身为丧尸的她,应该会很讨厌雨水才对。
我看着狼狈的小红,哭笑不得,一边烟头,一边说道。
“你是傻子吗?下雨了好歹应该避一避的。”
“唔啊?”
“走,跟我回去,我给你换一身衣服。”
我很自然的拉过小红的手,带她回了家,而小红也是十分配合我,没有一丝抗拒的意思。
回到家后,我启动柴油发电机,给屋子供了电,然后十分自然把小红带到浴室,脱了她的衣服,给她全身都洗了一遍。
不要多问,末日没有法律,而且就算有,我也不觉得法律会保护一个丧尸,等哪天有丧尸能考取律师执照的时候,再来考虑我的行为是否合法。
将小红全身上下都洗了个干净后,我又找了女式的内衣,牛仔裤,以及外套。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这是前任屋主留下的,并不是我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小红远比我想象的要漂亮的多,年龄也似乎比我想象的要小的多,没了污渍与泥水的她,看起来像是一个刚入大学的少女,青春靓丽。
从始至终,小红对我的行为都没有一丝抗拒,不过我眼里的丧尸貌似都挺逆来顺受的,没什么可稀奇的。
我让小红坐在沙发上,而我则拿着我收集来的电吹风,给她吹着头发。
猛然之间,我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在把小红当做一个正常的人类对待。
“我……是终于疯了吗?”
我自嘲的笑着,并没有深思这个问题。继续给小红吹着头发,疯了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比清醒活的舒服一点。
将小红的头发吹干之后,我随手打开了电视,让小红就待在沙发上看电视,而我去准备自己的晚饭。
丧尸看电视会是什么感觉?会像是我小时候看肯德基的广告那样流口水吗?毕竟电视上可都是人啊。
因为下雨的缘故,大米貌似沾了点水,而我又舍不得就这么吃了稀缺的大米,至少也得打只小动物后,才能和大米配的上套吧。
所以,今天的晚餐又是我自由发挥成果。
可能是因为今晚有些过于开心,所以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似乎恢复了一下。
我把可乐倒进了锅里,然后加上了过期七八年的板蓝根,最后才倒入了散发异味的罐头。
奇妙的组合,过于能诞生奇迹,我是这么想的。
多年之后,那晚的罐头究竟是什么味道,我早已记不起来了。
只记得,那晚我吐的很厉害,几乎把胃里的东西都吐了个干净。
第十章 宣示主权
小红之所以叫小红,是因为我遇到她的那天,她穿着一件红裙子,这个名字寒酸的简直不能叫做名字。
所以,当那晚我把胃里的东西吐了干净后,我虚弱的躺在沙发上,看着坐在我身边的小红,我突然意识到。
我应该给她一个真正的名字。
啊,来了,人类的缺陷之一,喜欢用名字这种东西,来宣示主权。
这个缺陷,几乎体现在人类的方方面面,比如给好友起外号,会显得亲密,对女孩子改变称呼,也会显得关系更近一步,父母给孩子起名,则会冠以姓氏,证明血脉的延续。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把小红当成了宠物,但无论是什么,都应该有个名字才对。
只是很可惜,我不擅长起名,我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名字,当然也可能是可乐煮板蓝根这道菜腐蚀了我的大脑。
直到,我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时,想起了白天找到的那张光碟,而光碟上的那个名字,让我忽的清醒过来。
“曈曈。”
同样是一个很简单的名字,但听起来却舒服很多,我从沙发上坐起身子,扳过小红的身子,仔细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很久。
“唔啊?”
看着小红的眼睛,我笑了,她的眼睛很漂亮,瞳孔中没有任何杂志,极为纯粹,很美。
曈曈,这个名字确实很适合她。
我看了看似乎有些迷茫的小红,不,是曈曈,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她的身体触碰起来,似乎比我昨天见她时多了些温度,不再是那般冰冷。
“曈曈。”
我用手指她,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曈曈静静的看着我,一动不动,像个任我摆弄的木偶。
“曈曈。”
我再次用手指着她,叫出这个名字,希望她能记住,以后这就是她的名字。
丧尸是有记忆能力的,所以这绝对是可行的,抱着这样天真的想法,我指着曈曈,将这个名字重复了很久。
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了深夜,终于疲倦的我,决定一切都要慢慢来,今晚还是早早睡吧。
虽然丧尸并不需要睡眠,但我还是把沙发留给了曈曈,而我自己回了卧室,自己一个人缩在被窝里,开始整理今天的事情。
迟钝如我,也发现了曈曈与昨日初见时,有些不同,有什么东西改变了她。
我想起了昨日喂她血的事情,事实上她是第一个成功喝到我血的丧尸,当初最开始咬我的那个丧尸,牙齿还没穿破我的皮肉,便一脸晦气的走了。
那么,曈曈的异状是与我的血有关吗?那么……继续喂养我的血,她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变化。
甚至是……拥有智力?
我顺着这个思路,越想越深,也越想越兴奋。
如果,这个时代的霸主,已经不是人类。
那么,丧尸呢?
只要丧尸拥有了智力,那么就可以一切重头再来,人类的遗产还在,千万年的积累,就那么放在书本之中。
重现文明,并不是妄想。
很奇怪,我似乎已经把自己划分到了丧尸的阵营,有些反人类的想着让丧尸成为新的地球霸主。
果然,我越来越像个疯子了。
抱着这些奇奇怪怪的念头,我缓缓入睡,那时的我,并未察觉到客厅沙发旁,正在发生的事。
曈曈坐在沙发上,长发散落,原本无神的双眼,此刻却是紧紧盯着电视。
电视屏幕中,正在播放着烂俗的偶像片,随着画面中,角色们毫无逻辑的对话,坐在沙发上的曈曈,嘴唇却是有些生涩的动了起来,似乎是在模仿,也似乎是在学习。
就这样,我错过了一个很重要的事,也因此差点做了让我后悔的事。
……
第二天,起床之后的我,帮着曈曈洗了脸和头发,好不容易让她变得干净起来,总不能让她再次恢复到脏兮兮的模样。
然后,我把剩下的板蓝根,全部都扔进了垃圾桶,我发誓就算死,也不要吃可乐煮板蓝根了。
简单的用过期罐头对付过早餐后,我便开始筹备种田计划。
想要种地,必须先要开地才行,所以我得先把小区里,那些破砖块给砸个稀烂才行。
曈曈对我,似乎有着异常的兴趣,一路随着我,走到了我事先瞅好的地方。
既然要种地,那必须得考虑光照与积水的问题,得要能晒得上太阳才行,而我选的那个地方,可以晒足整整一天。
我拖着铁锤,看着一直跟在我身后的曈曈,却是突然想出了一个很烂的笑话。
啊,这个笑话很短,而且应该也只有和我一样,看过一堆玄幻小说的人才能听懂,这笑话真的真的很短,短到只有四个字。
滴血认主。
嗯,我承认这个笑话很冷,也很烂,但我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想到了这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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